天氣太熱偷2支冰棒 得手30元換18萬罰金

天氣太熱偷2支冰棒 得手30元換18萬罰金
天氣太熱偷2支冰棒 得手30元換18萬罰金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
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去年7月間至新北市一家民宿企圖行竊,被老闆娘當場撞見後,竟還不顧阻攔,直接將冰箱價值約30元的2支冰棒偷走。基隆地院日前審理此案後,依侵入現有人居住建築物竊盜罪,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。

判決指出,林男在2020年間就犯下竊盜及毒品案件,被法院判處8個月、2次7個月及2次6個月,應執行刑期為2年5個月等徒刑,直到2023年1月才執行完畢,沒想到出獄後僅半年,就又偷冰棒。

判決指出,去年7月12日傍晚5時許,林男至新北市一家民宿,接著竟竊取冰箱內的2支冰棒,老闆娘當場發現林男的竊行,並當場喝止,但林男仍將冰棒藏起來,然後逃離現場。警方獲報後很快逮到林男,他到案之後也坦承犯行。

基隆地檢署認為,林男本次犯行與前案的犯罪類型、罪質、目的、手段及法益侵害結果高度相似,可見他的法律遵循意識及對刑罰的感應力都很薄弱,因此向法官建請加重其刑。

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林男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,反而做出偷盜行為,可見他不知道尊重別人的財產權,法治觀念明顯薄弱,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,最終依侵入現有人居住建築物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照片來源:翻攝畫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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